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决策部署,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加快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府规字〔2024〕16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度深化软件名城名园建设项目的有关通知》(苏工信软件〔2025〕22号),现组织开展苏州软件名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软件创新能力建设、软件产业园高质量发展、新设软件企业、开源软件项目、开源生态创新平台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和软件产业人才培训,具体内容详见《苏州软件名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基础条件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在苏州高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4.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5.《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苏州软件名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苏州软件名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包装项目等行为,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
4.项目申报采用线下申报方式,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21日(周一)17:00前,按要求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委信息化处,扫描电子版同步报送。
四、其他
软件业务收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核算;研发投入指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905室
联系人:张晓雯 68750961
工作QQ群号:748421150
附件(请扫描附件二维码下载附件清单)
1.苏州软件名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苏州软件名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苏州软件名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关于组织开展苏州软件名城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