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废止《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临市监〔2022〕73号)。

现就清理结果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7月14日至7月22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89541859,89541838。

附件: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临市监〔2022〕73号).doc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