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科技局、稀土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请从自治区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栏查阅),请各地区、单位积极筛选项目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注意事项

1.各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符合自治区通知和相关政策要求(详见附件1),并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于2025年8月30日16:00前在线填报申报书。申报单位及时将正式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未经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将不予受理。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筹集配套经费。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于8月31日前将项目推荐文件、《包头市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信息汇总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市科技局,电子版发邮箱btkjjjhc@163.com。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科技合作科 0472-5618486

2.组织推荐

规划与重大任务科 0472-5618474

3.系统操作咨询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机构 010-58882999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2.包头市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

3.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docx

4.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docx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