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北岸管委会:

依据市工信局《关于推荐上报2025年“白名单”工业企业的函》(莆市工信运行函〔2025〕57号)的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已审核推荐上报50家重点支持优质企业。

现请各县(区、管委会)根据该名单,进一步强化企业审核工作,择优选取满足《“白名单”工业企业认定条件》(一)、(二)条款(详见附件1)的企业,作为重点支持的优质企业(填写附件2),并于7月25日前将推介申报的正式文件(包括书面和电子文档)一式一份报送至市工信局运行科。对于推荐的企业若不符合(一)、(二)条款的条件,必须提供详尽的说明材料。

附件:1.“白名单”工业企业认定条件

2.拟推荐重点支持的优质企业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白名单”工业企业认定条件

申报“白名单”工业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产业政策、环保、安全生产且现阶段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要求的工业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本市范围内2024年实际缴纳税收100万元及以上;

(二)获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市级工业龙头企业、福建省制造业领航企业、国家级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其他省市级以上行业单项荣誉;

(三)牵头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四)高成长性的产业配套小微企业或在省内领先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模式的创新型企业;

(五)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潜力实现转规纳统的规下工业企业。

附件2

拟推荐重点支持的优质企业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企业名称2024年纳税额是否满足(一)、(二)条件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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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请用excel填写

县(区)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