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投资机构应在北京市注册,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含)以上,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应在北京市注册,并于2024年、2025年内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基金认缴规模在3亿元(含)以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实缴金额须达到认缴规模的20%(含)以上,且已对我市科技型企业发生实际投资。其中,受让企业老股东股权的投资方式,不纳入此次实缴金额认定范围。
(四)科技型企业应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申报期前两个会计年度任一年度有研发费用投入的企业,属于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或未来产业领域。
其中,高精尖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业等。未来产业依据《北京市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包括未来信息、未来健康、未来制造、未来能源、未来材料、未来空间等。
事项描述
(一)支持内容
支持投资机构在我市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鼓励投资机构积极募集长期资金(包括主权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国家级引导基金等),围绕高精尖产业或未来产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对基金已实缴到位,且对科技型企业开展实际投资的,分档给予投资机构一次性落地资金支持。
(二)支持方式及金额
项目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根据基金实缴规模(扣除市级或区级政府引导基金出资份额)、募集长期资金等情况,分档给予投资机构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支持资金申请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复印件
2
投资机构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复印件
3
基金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复印件
4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产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公示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复印件
5
基金合伙协议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复印件
6
银行入资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复印件
7
已投我市全部科技型企业名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复印件
8
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或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复印件
9
申报机构承诺函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复印件
申报时间
2026-01-05至2026-01-16 17:00:00
办理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进行。由企业在“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mis.kw.beijing.gov.cn/)进行申报,除申请表外的其他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上传。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网址: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
010—88827110,010—55572339,010—58858680,010—58858685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