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昌江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249号)以及《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琼发改社会〔2024〕715号),现将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请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并实行基本建设资金专账核算。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
预算表
2.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
|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 |||||
| 单位:万元 | |||||
| 市县/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对应预算一体化项目名称 | 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 合计 | 14,350 | ||||
| 海口市 | 海口府城传统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 | 9350 | 46000023T000001240940-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 11003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 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昌江县 | 石碌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展示项目 | 5000 | 46000023T000001240940-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 11003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 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附件2-1
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 专项名称 |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 |||
| 下达地方或单位 | 海口市 | |||
| 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9350 | |||
| 总体目标 | 依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街区建设一批彰显历史文化魅力的特色空间,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和宝贵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相得益彰。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实施效果 指标 |
产出指标 | 支持项目数量 | 1 | |
|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 ≥95% | |||
| 过程管理 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转发用时 | ≤10个工作日 |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95% | |||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65% | ||
| 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 | ≥80% |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0% |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10% | |||
| 监督检查比例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1% | ||
附件2-2
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 专项名称 |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 |||
| 下达地方或单位 | 昌江县 | |||
| 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5000 | |||
| 总体目标 | 依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街区建设一批彰显历史文化魅力的特色空间,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和宝贵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相得益彰。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实施效果 指标 |
产出指标 | 支持项目数量 | 1 | |
|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 ≥95% | |||
| 过程管理 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转发用时 | ≤10个工作日 |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95% | |||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65% | ||
| 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 | ≥80% |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0% |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10% | |||
| 监督检查比例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