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昌江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249号)以及《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琼发改社会〔2024〕715号),现将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请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并实行基本建设资金专账核算。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

预算表

2.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单位:万元
市县/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 对应预算一体化项目名称 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14,350
海口市 海口府城传统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 9350 46000023T000001240940-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11003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昌江县 石碌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展示项目 5000 46000023T000001240940-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11003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附件2-1

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下达地方或单位 海口市
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9350
总体目标 依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街区建设一批彰显历史文化魅力的特色空间,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和宝贵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相得益彰。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
指标
产出指标 支持项目数量 1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95%
过程管理
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转发用时 ≤10个工作日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95%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65%
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 ≥80%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90%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10%
监督检查比例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

附件2-2

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下达地方或单位 昌江县
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5000
总体目标 依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街区建设一批彰显历史文化魅力的特色空间,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和宝贵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相得益彰。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
指标
产出指标 支持项目数量 1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95%
过程管理
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转发用时 ≤10个工作日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95%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65%
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 ≥80%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90%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10%
监督检查比例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