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规定的适用范围内依法经营;
(二)本条措施适用于经开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以及新扩区域内赋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园区;
(三)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四)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本条措施按照事后一次性奖励的方式进行兑现。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5月11日之后;
(六)以下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1.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支持的项目;
3.政策发布之后在经开区登记的从事货运经营的、从事客运经营的及自有自用的燃油燃气车辆置换,不予支持。
事项描述
鼓励企业从短期租赁向绿色长期协作模式转变,支持物流服务商、用车单位、能源供应商共建标准化货物运输新能源运力池,加强上下游供应链协作,共同推进物流全面绿色转型。企业将长期租赁(一年及以上)的燃油燃气货车和大中型客车置换为新能源车辆,且承诺今后不再租赁燃油燃气货车和大中型客车的给予资金奖励,奖励标准为每辆新能源车辆一次性6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企业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银行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5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发展资金项目财务信息登记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6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财务信息登记表(扫描版)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7
项目单位需提供原燃油燃气租赁车辆登记证书、租赁合同、一个年度的租金发票和银行往来凭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8
项目单位需提供新能源车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满足一年及以上)、自换租以来的车辆的租金发票、租金银行往来凭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9
新能源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0
提供租赁新能源车所属的客运或货运经营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新能源车的《道路运输证》(4.5吨以下普通货车除外)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1
租赁新能源车前后的车辆台账及行驶路线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2
自租赁使用新能源车之日起不再改为租赁汽燃油燃气车的承诺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申报时间
2025-07-04至2025-12-01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