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在丰台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任何组织均可申报。

(二)特色科普活动要主题鲜明,形式不限,可多载体(语言、展览、多媒体等)、多形式(制作、竞赛、演讲、咨询、论坛等);也可单一载体、单一形式。

(三)科普活动构思新颖,具有示范意义。面向丰台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科普活动优先支持。

(四)协同科技、教育、宣传、文化等社会机构,共同策划、共享资源。

事项描述

(一)以“健康生活”、“节能环保”、“生态文明”、“安全避险”等社会民生、科技热点问题为主题的特色科普活动。

(二)优先资助围绕青少年、老年人、科普工作者、农村人口、女性等重点群体,结合垃圾分类、健康医疗、金融防诈骗等社会热点开展的特色科普活动。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丰台区科普项目申报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场地和仪器设备、科普活动方案、科普内容开发方案等有关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科普工作管理制度、科普工作本年度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以及近三年科普工作总结、特色工作介绍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5

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原始档案等相关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6

与项目相关的其它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办理程序

请于2025年8月13日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对应项目申报,上传申报书Word电子版及单位资质原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扫描件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待电子版审核通过后,需于8月18日前将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区科信局科技创新科。

受理方式

线上申报、线下办理

申报时间

2025-07-30至2025-08-1323:59:59

咨询电话

丰台区崔颖、郑开萍010-83656384

特别说明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高校院所、社会团体等,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在丰台区或服务对象是丰台区内的主体。
(二)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运行管理规范,经营和信用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完成项目必须的人才团队、技术设备、软硬件基础设施和空间场所,具有组织开展科普宣传的能力。
(四)申报单位须承诺申报项目创作出版及开发中均无知识产权、版权等纠纷,若发生相关纠纷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
(五)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企业自筹经费占项目总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0%,申报项目按程序通过评审后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七)项目立项后签订任务书,申报单位须按期完成项目既定目标和任务内容。
(八)每家单位限申报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