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科规〔2020〕6号)文件要求,南宁市科技局将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补助对象

1.2023年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含已利用市本级财政资金建设的孵化器)。

2.2023年获得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备案的众创空间(不含已利用市本级财政资金建设的众创空间),且达到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标准及以上并经过市科技局备案的;市级备案的众创空间(不含已利用市本级财政资金建设的众创空间)。

二、填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申请指南(详见附件)要求,填写相关后补助申请表,并于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南宁市科技局,若邮寄请使用邮政EMS寄送,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联系人:曾鑫媛

电 话:0771-5533816

邮 箱:nn5533816@163.com

地  址: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楼10楼16号房

附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奖励申请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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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