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4〕14号)、《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工信局部分2025版)》(蚌工信综合〔2025〕135号)、《蚌埠市制造强市及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蚌财企〔2023〕140号)、《蚌埠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蚌工信办〔2024〕18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市工信局部分)项目审核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及联系方式
具体申报类别、材料等要求祥见《蚌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工信局部分2025版)>的通知》(蚌工信综合〔2025〕135号)(附件1)。
二、申报(审核推荐)程序
本次申报共有即申即享、免申即享两类项目,申报(审核推荐)按照企业申报、县区初审并上报、市级初审、公示、政府审批等程序执行。具体如下:
(一)即申即享类项目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
项目单位对照实施细则组织申报材料,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申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https://bb.ahzwfw.gov.cn/),进入蚌埠惠企服务平台,参照《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3),上传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区初审和市级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企业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文件命名规范。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2.县区初审并上报
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登录系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并对申报主体开展100%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营业;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于8月25日前,会同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联合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包含《2025年度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市工信局部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承诺书(附件4)。
3.市级审核、公示及报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项目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全部纳入省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没有预警或预警审核批准的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县、区(开发区),由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二)免申即享类项目审核推荐程序
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照细则要求,梳理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初审和100%全覆盖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营业,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完成项目审核后,于8月20日前,会同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联合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包含《2025年度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市工信局部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承诺书(附件4)。
三、申报、审核时间
各县、区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20日,逾期均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认真学习政策内容,做好政策宣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共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布政策申报通知、联系方式等,提高企业知晓率,切实做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
(二)优化服务。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坚持为企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主动送政策到企业。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本着让企业“不跑腿”工作原则,切实组织好申报工作,减轻企业工作量。对需配套奖补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落实。
(三)落实责任。在方便企业的同时,各申报单位要认识到资金兑现的严肃性,适应绩效评价、审计、督查等方面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做出承诺。所在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现场核查达到100%。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沟通。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加强与企业和县区的沟通,以方便企业和服务企业。各企业有咨询的事项,可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联系。
附件:1.蚌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工信局部分)》的通知(蚌工信综合〔2025〕135号)
2.2025年度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市工信局部分)项目申报汇总表
3.蚌埠市市级产业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申报操作指南
4.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承诺书
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