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园区管委会,一县三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局:

为做好2025年清洁生产企业申报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清洁生产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25〕53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动员辖区内符合清洁生产企业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指导做好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

二、请通知辖区内获得“清洁生产企业”称号满五年的企业,提出换证申请并按文件要求提供材料。

三、请汇总并审核辖区内清洁生产企业申请(换证)材料,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做好现场核验及审核、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