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型产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创新型产业用房资源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优化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配置和管理,根据“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工作要求,我单位对《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深光科创规〔2025〕1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1月30日-2026年3月2日(共计32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将意见建议寄送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5楼562室,邮编:518107,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88210475。信函需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件反馈: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kcjkczx@szgm.gov.cn。正文需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主题为“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6年1月30日  

附件:

1.附件1: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

2.附件2:《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