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开区经发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贸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芜政办秘〔2025〕7号),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试点城市实施相关工作,我局制定了《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服务商工作手册》,请认真遵照执行。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8日
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服务商工作手册
一、前期准备
(一)工作内容
1.熟悉相关政策。认真学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2024年版)》《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作流程图》(附件1)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相关文件。
2.梳理行业需求。深入了解芜湖市试点行业和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现状、痛难点、共性需求场景等,梳理试点细分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共性需求、问题和场景清单及供需适配库(附件2),绘制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图谱。
3.签订服务任务书。主承包服务商签订《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服务任务书》(附件3),按照细分行业绩效目标要求,完成试点企业改造数量、上云用云企业数量、改造后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小快轻准”产品开发数量、数字化改造样板企业数量等绩效目标。
4.制定工作方案。主承包服务商协同专业服务商制定《芜湖市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附件4),方案内容包括:细分行业数字化现状及共性需求分析、数字化改造实施步骤、工作协同机制、保障措施等。
5.强化团队建设。服务商要组建本地数字化服务专业团队,优化研发、市场等部门组织结构,持续提升团队数字化改造服务能力。明确单户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团队,明晰职责分工和工作内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6.提升服务能力。主承包服务商牵头,面向细分行业开发推广一批实用好用的数字化服务产品,围绕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共性需求场景发布一批“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提升产品易用性、二次开发便捷性及跨平台互操作能力。
(二)工作要求
1.主承包服务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与专业服务商共同推进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专业服务商做好协同配合。
2.服务商应通过基础研究、资料查阅等方式,提前做好试点行业和试点企业的需求分析、场景挖掘等。
3.主承包服务商牵头编制《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
4.服务商需加强团队管理,提升团队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稳定服务能力。
5.服务商需持续开发符合行业、企业需求的“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确保产品功能完备、性能良好、定位精准,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成本。
(三)阶段成果
1.主承包服务商签订《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服务任务书》,上传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
2.主承包服务商牵头梳理细分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共性需求、问题和场景清单及供需适配库、绘制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图谱,适配库和图谱均上传至公共服务平台,并在后续过程中不断优化完善。
3.主承包服务商牵头制定《芜湖市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并上传至公共服务平台。
4.服务商梳理数字化产品,在公共服务平台填写产品清单并报送。
二、诊断摸底
(一)工作内容
1.调研准备。主承包服务商会同各载体工信部门,有序对接联系试点企业,摸排企业改造意愿及合作意向。
2.现场调研。灵活采用线上调研、人员访谈、现场参观等方式,摸排企业研产供销服等主要环节数字化发展现状和水平。
3.需求分析。深入挖掘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针对企业现有设备设施、技术水平、工艺流程、生产效率,明确企业数字化转型优先级和目标,形成《XX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附件5)。
(二)工作要求
1.主承包服务商组建专业对接团队,制定企业对接计划,实行单户企业专人负责制,不得过度打扰企业。
2.主承包服务商需征得企业同意后,方可进行现场调研。对于实施中或者已完成数字化改造的企业,不得擅自赴现场调研。
3.调研过程中,服务商需加强与企业不同部门、不同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确保调研信息全面、准确。
4.主承包服务商需与试点企业共同做好需求分析,确保诊断报告分析精准、贴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5.保守企业商业机密,尊重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客户的数据和信息。不得泄露试点企业商业机密、核心技术或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数据、产品设计、生产流程等。
(三)阶段成果
形成《XX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并经企业确认,双方共同盖章后,由企业将诊断报告上传至公共服务平台。
三、合同签订
(一)工作内容
1.制定实施方案。试点企业根据《XX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自行选择服务商。服务商与试点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后,出具《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实施方案》(附件6),《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实施方案》经细分行业主承包服务商审核后,由主承包服务商出具《试点企业改造可行性意见书》(附件7)并盖章报送至各载体工信部门,由各载体工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至市工信局。
2.签订合同。试点企业与服务商签订《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合同(模板)》(附件8)。原则上,服务商需与试点企业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改造。改造完成后,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应不低于《试点企业改造可行性意见书》中的预计值。
3.项目入库申报。合同签订后,服务商应协助试点企业登录公共服务平台,填写《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培育入库申报表》(附件9),上传数字化改造服务合同。
(二)工作要求
1.方案制定过程中,服务商要遵循企业意愿,由企业自主选择产品和服务,服务商不得过度包装、强制推销产品和服务。
2.合同签订及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专业服务商所签合同和实施方案需提前5个自然日报主承包服务商进行格式审查、价格审查和合规性审查等,主承包服务商需在3个自然日之内予以回复。
3.对于本手册实施前已经签订的合同,由主承包服务商对签订合同企业现状进行诊断调研,对诊断结束后签订合同内暂未开展的数字化改造项目,服务商与企业参照合同模板,签订补充协议,并报主承包服务商审核后上传公共服务平台。
4.若已签订的合同中包含不符合政策补贴范围的内容(如硬件设备等)属于软硬件一体化项目合同,则需试点企业与服务商签订补充协议或说明,将符合政策补贴范围的内容进行拆分,明确可补贴内容的详细品项及对应的合同金额。
5.试点企业改造需求涉及多项内容时,服务商可在与企业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供一批集成化产品和服务,在合同中明确各服务产品和价格,并保证项目整体交付进度。
6.服务商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与试点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根据试点企业实际改造需求签订合同,不得在合同签订之前提前向企业收费,不得对企业提出试点相关服务以外的其他要求,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7.主承包服务商不得向专业服务商收取项目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不得限制/阻挠专业服务商开展数字化改造业务。
(三)阶段成果
服务商协同企业形成《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合同》《XX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实施方案》《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培育入库申报表》,经企业确认,双方共同盖章后,由企业上传至公共服务平台;解除、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服务商需协助企业,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公共服务平台。
四、项目改造
(一)工作内容
1.项目启动。服务商协同试点企业组建联合项目团队,明确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服务商需与企业做好充分对接,确保企业理解、支持、配合数字化改造实施。
2.改造实施。服务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合同要求推进改造,确保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开发工作一次性开发完毕。
3.人员培训。面向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产品和解决方案应知应会培训,按照不同岗位人员需求,开展不同类型培训,让企业相关人员“人人会用、人人用好”。
4.持续优化。加强项目实施后期跟踪服务,通过数据分析和主动跟踪,收集试点企业对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对系统功能和业务流程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切实提升试点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要求
1.服务商应根据项目特点,配置与项目相适应的人员团队,保证全面履行合同。
2.实施过程中,服务商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守企业秘密和数据信息;服务商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不得实施虚假改造。
3.服务商因自身原因造成企业投诉的,应在15个自然日内完成整改;当服务商未能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试点企业可要求更换服务商,并对试点项目重新入库备案。
4.改造过程中,试点企业对服务商工作不满要求解除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新签订项目合同需重新上传公共服务平台。
(三)阶段成果
1.指导企业在平台上完善“一企一档”及其他台账资料。
2.按月报送试点企业改造工作进度情况。
五、项目交付
(一)工作内容
1.项目交付。项目改造完成后,服务商配合试点企业出具《项目交付报告》和《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满意度评价表》(附件10),服务商满意度评价表经双方确认盖章后,由试点企业上传公共服务平台。
2.经验总结。项目交付后,服务商及时梳理总结改造经验,梳理“小快轻准”产品、提炼优秀改造案例,并根据进度要求做好资料上报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服务商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项目交付标准、交付流程、交付成果等完成交付,编制项目交付报告。
2.项目交付要求一次性完整交付,不得存在同一项目重复收费、重复申报现象。
3.服务商满意度评价表应由试点企业独立客观公正填报,服务商不得有影响或者干预企业自主评价的行为。
4.服务商之间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及时梳理细分行业改造过程中的问题,总结经验,推荐优秀产品和案例。
(三)阶段成果
1.形成《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满意度评价表》,由试点企业上传公共服务平台。
2.根据要求上报“小快轻准”产品集、优秀改造案例集、“链式”转型案例、细分行业改造经验模式等成果。
六、评测验收
(一)工作内容
服务商需协助试点企业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提出项目评测验收申请,并协助试点企业准备评测验收相关材料。
(二)工作要求
1.服务商应在项目交付后15个自然日内,协助企业发起评测验收申请。
2.服务商在政策申报期内,及时协助企业按要求准备政策资金申报材料,避免出现政策资金申报不及时等情况。
附件:1.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作流程图
2.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问题和场景清
单及供需适配库
3.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数字化
服务商服务任务书
4.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模板)
5.XX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
6.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实施方案
7.试点企业改造可行性意见书
8.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合同(模板)
9.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培育入库申报表
10.芜湖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满意度评价表
附件下载:附件1-1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