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东营宇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详见附件。
附件:
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
附件下载:
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pdf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5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东营宇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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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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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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