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高质量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推动片区高质量发展,我办制定了《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高质量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7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办反馈。

1.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益民大厦B座市口岸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高质量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2.电子邮箱:864706763@qq.com

联系人:玛合帕丽

联系方式:0991-3510091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征求《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高质量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乌鲁木齐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