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我市科技管理和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进一步提升科技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补充兰州市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现面向兰州地区科技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兰州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补充征集科技创新相关领域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有较强分析研判能力,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5.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从事科技管理的处级以上干部;

6.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

1.二级教授及以上;

2.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省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主任;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

3.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兰评审专家;

4.国家973、863、支撑计划、创新引导计划项目负责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重点项目负责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

5.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及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6.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7.博士生导师;

8.大型国有企业和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总工程师;

9.熟悉项目经济评价、财务分析等工作的经济管理类专家。

三、征集流程及要求

入库专家登录兰州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lzkjcxgl.cn/index),进入项目申报系统,由单位管理员添加项目申报人账号(若已有账号省略此步),登录后点击账号名下“申请进入专家库”填报入库。

专家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研究领域根据《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的分类标准填写,尽量细化到三级学科,学术专长和研究方向介绍要简明扼要。电子信箱和移动电话是科技管理部门和专家联系的主要途径,务必填写准确。专家个人简介是市科技局遴选专家的主要参考依据,请申请入库专家简要介绍本人2021年以来的承担国家及省部级项目、发表主要学术论文、授予专利、荣获奖励(和学术相关)及重要学术兼职情况。符合专家优先入选条件的要在个人简介中注明(实验室、工程中心主任,国家科技计划评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评审专家,国家、省级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等)。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库专家资格。

2.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开展科技项目评审时,将结合项目评审需求,从通过推荐审核入选的专家中选取备选专家,报市科技局备案后组成评审(咨询)专家组。

3.专家库常年受理专家入库,入库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联系市科技局更新信息;因个人原因不再参加评审工作的,可以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经确认后退出专家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州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联系电话:0931-8847961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