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区外贸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跨境电商活动补助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

(二)申报单位在我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三)申报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况: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或拖欠应交还财政资金,正在接受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调查。

二、支持时段

2025年1月1日-2025年8月20日。

三、支持标准

鼓励行业商协会、企业在增城区内组织开展跨境电商交流对接活动,邀请跨境电商平台参加,且活动规模达50家企业以上,对场地、宣传、策划、物料、设备等方面的实际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活动由多个单位组织的,需指定其中一个组织单位代表资金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跨境电商活动补助事项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四)举办跨境电商交流对接活动的总结材料,内容包括活动的基本情况、规模、参加人员、活动的主要内容、成效和启示等;(加盖单位公章)

(五)活动方案、现场活动照片(清晰可见活动名称及现场情况)、参会人员名单及签到表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六)活动费用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七)申报单位实际发生的活动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按照活动场地费、媒体宣传费、策划费、宣传物料设计制作费、设备费等五大项费用分类归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宣传费用对应的宣传图片(彩印)作标识说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整体装订成册,并附封面、目录、页码,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并盖骑缝章。

(二)申报单位需现场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单位于2025年9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统一使用A4纸胶装)提交至增城区科工商信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430室;电话:020-82747719、020-82739612)。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六、其他说明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要求配合商务部门、审计部门等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审计等工作。申报单位在资金申报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财政资金用途等违法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追回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该事项与本区其他同类优惠措施,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同一项目已获取商务领域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三)若核定奖补资金超过上级相应资金预算,则按比例折算。该事项不能违反上级部门下达的资金通知中对应的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详见附件3)。

(四)若上级部门清算资金,则以上级部门清算意见为准。

(五)执行过程发生需要解释的情况,由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1-3.docx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1日

(联系人:何小丹、陈灿明;联系电话:020-82747719、020-8273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