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陕西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咸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35年)》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高质量科普公共服务,根据《咸阳市科普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咸阳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够长期独立开展科普研究和科普活动的单位;
(二)具有明确的科普服务宗旨、开展科普工作的保障制度、明确的科普工作目标和任务,特色突出;
(三)有专门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并具备持续开展重点科普活动的能力;
(四)有稳定的科普经费投入或专项科普经费;
(五)配备稳定的管理人员和专兼职科普讲解人员;
(六)具有较强的科普展示水平及科普传播能力,并且具有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七)原则上已持续提供科普公共服务满2年。
一、申报材料
(一)咸阳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
(二)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场地和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开展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原始档案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相关要求
申报市科普示范基地应由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5年9月25日前报送至咸阳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33286063 联系人:赵文宇
附件:1.
咸阳市科普示范基地认定办法.docx
2.
咸阳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docx
咸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