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经组织验收,现将十堰市第八批引导性科技项目验收完成的项目清单予以公示。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意见。对匿名、无联系方式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意见不予受理。

投诉举报电话:0719-8687023(机关纪委)

              0719-8653578(科技发展科)

业务咨询电话:0719-8658935(社会发展科技科)

              0719-8653777(高新技术科)

              0719-8673202(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书面材料寄送地址:十堰市朝阳北路16号,邮编442000

附件:十堰市第八批引导性科技项目验收结果清单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十堰市第八批引导性科技项目验收结果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