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提升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水平,鼓励和引导我市医疗卫生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按照《新余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5余科发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新余市第二批医疗卫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科研项目管理内部制度,有稳定的科研团队,在知识产权、科研诚信、医学伦理等方面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承担项目的人才、技术、资金、设备等条件;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申报项目数1项。

3.参与人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参与单位,参与单位最多为1个。

4.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二、其他要求

1.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项目当年申报资格。

2.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与项目申报书一并提交。

3.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4.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5.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项目限制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及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1.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的。

2.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日期至申报当日超过1年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组前3名人员。

3.社会信用等级为D级(含)以下的单位。

四、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网上提交材料与书面报送材料应该一致。操作流程:法人或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新余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xy.jxzwfww.gov.cn,首次申报的法人或个人需要事先注册账号)公共服务(按部门选择市科技局)在“公共服务事项”栏点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验收”在审批业务栏点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验收”点击“在线办理”点击“下一步”点击“浏览”,输入“申报书电子版命名名称”点击“打开”点击“提交”。

(二)书面报送。书面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其中一份申报书留有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诚信承诺书》、其他相关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由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字,报送给项目管理(推荐)单位。

(三)各县(区)科技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等为项目管理(推荐)单位。项目管理(推荐)单位对照《新余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余科发〔2024〕5号)认真做好项目审查。研究内容与立项在研项目研究内容基本雷同、产品性能无明显提升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按项目类别分类并形成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并报送给市科技局产业科。

五、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

(二)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7:00。

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凡逾期未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项目受理

(一)网上材料受理

联 系 人:朱永辉、赵向军(1506室)

联系电话: 6447828 

(二)书面材料受理

联 系 人:周鹤零 崔学斌(产业科技科 /1617室)

联系电话: 座机6447076 



              

2025年9月5日

附件1

指导性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不安排财政经费支持,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二、项目科研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2项;项目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参与承担的在研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3项。

三、医疗卫生项目申报需要提供查新报告

附件2

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本人主持“          ”项目的申报,并作出如下诚信承诺:

1.确保申报材料内容及附件资料全部真实有效。

2.本人符合申报条件并无科研诚信失信行为。

3.遵守相关纪律,不以游说、请托、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要求相关业务部门或人员对申报的项目予以关照。

4.主动接受监督,并按要求对科技管理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并列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

                              承诺人签字: 

单位诚信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本单位参与“        ”项目的申报,并作出如下诚信承诺:

1.保证申报材料内容及附件资料全部真实有效。

2.强化对项目组成员的科研诚信审核,保证参与申报的全体项目组成员无科研诚信失信行为。

3.遵守相关纪律,不以游说、请托、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要求相关业务部门或人员对申报的项目予以关照。

 4.主动接受监督,并按要求对科技管理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本单位自愿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并列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