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申报主体需为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申报主体开展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企业经营活动的“人才贷”及“认股权贷”等业务,所获贷款可按照贷款金额的1%申请贴息,最高支持10万元。

事项描述

探索用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企业经营活动的“人才贷”及“认股权贷”等业务,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获得的以上贷款,按照贷款金额的1%给予贴息,最高支持1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细则申报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企业2024年度完税凭证(含个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申请政策支持的文字材料说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与副中心各银行签订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的贷款合同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与贷款合同对应,结清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5年5月20日(含)期间的银行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企业获得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5-23至2025-06-13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