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申报主体需为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申报主体开展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企业经营活动的“人才贷”及“认股权贷”等业务,所获贷款可按照贷款金额的1%申请贴息,最高支持10万元。
事项描述
探索用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企业经营活动的“人才贷”及“认股权贷”等业务,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获得的以上贷款,按照贷款金额的1%给予贴息,最高支持1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细则申报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企业2024年度完税凭证(含个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申请政策支持的文字材料说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与副中心各银行签订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的贷款合同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与贷款合同对应,结清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5年5月20日(含)期间的银行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企业获得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5-23至2025-06-13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