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印发的《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国知发运字〔2024〕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省局拟建立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现就组织开展入库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培育对象

具有技术研发能力和专利产业化基础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等。

二、入库企业基本标准

(一)在我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附件1)的中小企业;

(二)原则上应具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单位等资格;

(三)主营业务原则上属于专利密集型产业(产业目录见附件2);

(四)主营产品的核心功能、制造方法等具有自研或引进的核心专利技术,原则上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规定完成专利产品备案;

(五)专利产业化率不低于50%;

(六)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10%或不低于500万元;

(七)有稳定的科研带头人和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不低于20%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八)拥有自主商标品牌,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九)具备涵盖制度、机构、人员、保障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十)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和各类重大事故、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等情况。

三、申报入库程序

5月10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入库培育工作”,下载模版,填写申报汇总表并提交。遴选通过的企业,需登录国家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完成注册和申报(具体要求请等待后续通知)。

四、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刘老师67068221

许老师67068015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黄老师66681615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1).pdf

附件下载

附件2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表(20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