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要求,经第三方招标公司遴选评审、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拟确定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至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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