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持续推进我区绿色矿山建设,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我厅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持续推进全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绿色矿山建设与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现就上述文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众可登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s://zrzy.nmg.gov.cn)征求意见专栏查阅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可以在2024年3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952415230@qq.com。

附件:关于持续推进全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