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内容: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以及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文件要求,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打造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我厅在前期制定的《浙江省科技金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基础上,迭代形成了《浙江省关于科技金融赋能创新浙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省科技厅规划处。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规划处:王键、马自然0571-8705840、0571-87054037

邮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厅规划处

邮箱:zhengy.kjt@zj.gov.cn

附件:浙江省关于科技金融赋能创新浙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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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25日

征集调查结果:

关于《浙江省关于科技金融赋能创新浙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汇总表

序号单位名称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理由
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1宁波财经学院会计学院一、建议将“5.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中“……构建多元化接力式科技信贷产品体系,力争到2027年全省科技贷款余额达4.8万亿元”,改为“……构建多元化接力式科技信贷产品体系,科技金融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力争到2027年全省科技贷款余额达4.8万亿元”。不采纳。根据发展改革委宏观一致性审查意见,该内容体现在《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创新浙江的若干举措》中。
2二、建议将“12.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中“……按照市场化原则适当提高单户担保金额,担保费率最低降至正常收费的6折,到2027年新增科技创新担保金额超200亿元”,改为“……按照市场化原则适当提高单户担保金额,担保费率最低降至正常收费的6折,提高代偿风险容忍度,到2027年新增科技创新担保金额超200亿元。”采纳。已在“12.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中增加相关表述。
3三、建议在“12.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最后一句处,添加“有条件的地区运用贷款贴息、债券贴息、担保费补贴、保险费补贴、贷款损失分担等财政工具给予金融机构适当支持和风险补偿。”采纳。已增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运用贷款贴息、债券贴息、担保费补贴、保险费补贴、贷款损失分担等财政工具给予金融机构适当支持和风险补偿。”内容
4四、建议在“五、优化科技金融优良生态”单独增加,“17. 提升科技金融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风险管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各方风险管理责任。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风险控制,建立专门风险管理制度、完善的科技金融操作流程和健全风险控制措施和手段,防范相关金融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健全和完善科技企业信用评分、内部评级和专业风险评估模型,加强对科技金融风险的监测、研判和预警,确保金融机构在自身安全稳健前提下,有效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基本采纳。已增加“加强对科技金融风险的监测、研判和预警,提升科技金融风险管理能力”等表述。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