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发展改革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和林新区经济发展招商服务局,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呼和浩特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审批、建设、运行监管等流程,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能源发〔2025〕5号)要求,呼和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呼和浩特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呼和浩特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