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负责运营管理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并为入驻基地的中小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融资服务、经营管理等高价值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产业服务机构等。
绿色低碳产业集群为聚焦绿色低碳产业领域的中小企业集聚区,具有主导产业聚焦、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服务专业、优势特色突出等特征,具体而言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空间面积。基地建设立项手续完备,符合北京市和通州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其中公共服务区域、配套空间和配套设施的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二)产业服务基础和能力,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四项:
1.具有产业基础。截至申报日,属于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新型储能和氢能等绿色低碳产业领域的入驻中小企业数量不低于5家。
2.具有产学研资源。与高校、科研院所搭建合作平台,
拥有院校联合培养实训基地、科研合作或成果转化等资源,可为入驻中小企业提供人才储备、联合攻关或科技成果承接转化等服务。
3.具备科技创新服务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概念验证中心、专业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算力中心、应用场景实验室等服务于主导产业的各类研发创新平台和基础设施,可为入驻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资源。
4.集聚行业专业资源。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应与符合自身产业方向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组织保持紧密合作关系,可为入驻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辅导、展览展示、会议论坛、市场线索等行业资源。
5.配备金融服务资源。绿色低碳产业集群通过设立自有基金,或与政府性基金或社会基金合作设立基金,或与既有基金有项目渠道合作等方式,可为入驻中小企业提供股权投资渠道。
(三)规范管理。运营管理规范,服务制度健全,服务流程完备,专职运营团队具备特色产业或相关领域的创新创业、投融资、运营管理等经验,为入驻企业提供配套服务。
事项描述
对首年通过审核的绿色低碳产业集群的运营单位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后续根据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育新基地的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给予支持,最多支持不超过三年,总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财务管理制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金额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培育项目资金申请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5
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基地建设、公共服务区域、配套空间和配套设施的面积说明、平面布置图等相关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提供截至申报日的入驻企业名单和相应的中小型企业的入驻合同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已入驻具有主导产业行业带动性、资源集聚、技术领先等特征的企业或机构佐证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具有产学研资源、科技创新服务资源、行业专业资源、金融服务资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9
已经为基地内中小企业提供的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0
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1
绿色低碳产业集群申请报告(格式自拟),或绿色低碳产业集群绩效评价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2
绿色低碳转型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13
其他需补充的资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9-19至2025-10-2017:00:00
办理程序
1.申报主体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 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北京市通州区企业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s://qyfwpt.bjtzh.gov.cn:9000/qyfwdt),按要求注册或登录单位账号进行在线申报。
咨询电话
010-60565790
特殊说明
(一)申报单位属于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的企业主体、产业服务机构等。
(二)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无重大事故,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成立以来无重大事故。
(四)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申报单位申报的同一项目和同一事项不进行重复支持。
(六)申报单位支持条件符合通州区同类型政策的,从优不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