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对市科技局等相关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了科技创新资金专项巡察。2025年3月11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科技局等相关单位党组(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及整改成效
市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对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江凌同志在听取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事项调查组,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党组(党委)将巡察反馈的3方面11个问题细化为29项具体整改事项,对照整改任务逐条明确责任主体,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局党组书记、局长叶惠玲同志坚定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持制定《中共洛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市委专项巡察科技创新资金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相关制度机制;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先后主持召开9次党组会议和4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持续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29项具体整改事项中的28项已完成整改,1项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制定的9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95条,完成率98.9%。其中涉及市科技局党组的22项整改事项及制定的72条整改举措全部按时间节点完成,完成率100%。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事项4项,已完成整改4项;建立完善规章制度11项;巡察移交的10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针对“整改责任前紧后松”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阶段性整改目标已完成。一是高度重视,较真碰硬。针对巡察提出的具体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联系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及时分析研判,形成关于巡察反馈问题处置的意见,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推进整改,取得成效。协调行业管理部门,发挥行业监管职责,依规采取处置措施。对个别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司法处置路径,依法依规处置化解。
(二)针对“部分问题整改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复查核实创新券原始档案,追回重复兑现资金,并将涉事企业纳入洛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台账。二是制作科技创新券申领、兑现工作流程图并面向社会公布,深入县区和服务对象开展业务培训,增强政策执行的规范性,依规完成2024年度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和2025年科技创新券申领发放工作。三是指导洛阳科技大市场运营团队制定《洛阳科技大市场2025年工作方案》;依托洛阳科技大市场开展线上线下培训17场,新发布科技成果550项、总量达到1350项;联动大湾区科技服务机构等匹配企业技术需求,带动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70.2亿元;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企业技术需求的通知》,开展入企服务,征集、挖掘需求61项,协同相关企业与院所对接技术需求,促成产学研合作项目3项。
(三)针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实施《洛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稿)》,全面梳理科研诚信“应纳未纳”事项,以制度规范我市科研诚信管理。二是落实市委市政府“直接变间接、无偿变有偿、资金变股权”的要求,改革科技计划项目体系,制定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洛阳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管理办法》《洛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洛阳市指导性科研计划项目备案办法》。
(四)针对“研究谋划深度不够”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聚焦风口产业征集企业技术需求,联合龙门实验室设立联合科研项目,开展技术攻关;指导企业申报2025年河南省省重点研发专项和河南省重大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31项,其中20项属于风口产业,占比64.5%;印发《洛阳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管理办法》,改进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方式。二是及时向市人大、市司法局报送《立法项目申报表》,力争尽早按程序将《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列入立法修订计划。三是市科技局印发《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梳理拟新出台政策6个、拟修订政策3个、宣布失效的政策3个;市工信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保留继续有效的3件,确保现行政策文件合法合规;按照市委人才办关于政策调整优化工作推进会统一安排,市科技局牵头对现有科技创新人才政策进行认真梳理,落实“立改废”措施。四是加强向上对接和横向交流,省委科技委于7月召开了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市委科技办已向各成员单位发送《关于做好市委科技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的通知》,征集会议议题,形成会议方案,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五)针对“资金投入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阶段性整改目标已完成。一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我市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已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60项,获得上级资金支持8208万元,首批已拨付3802.6万元,同比2024年增长74.78%;谋划上报中央引导地方发展项目35项、省级企业创新引导专项、省级创新生态支撑专项等项目约70项。二是2025年度下达6570.757万元,加强对县区拖欠资金督导,省级企业研发财政补助绝大多数县区已兑付,“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资金相关县已进行部分拨付。三是市本级追加科技预算6644.157万元,争取上级下达资金1058万元。
(六)针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改革科技计划项目体系,建立常态化向市工控集团推送项目机制,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二是成立天使投资基金,做耐心资本,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群,支持新材料、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壮大。三是建立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库,向基金管理部门推荐“5+17”产业链群、“四新一装备”风口产业领域优质企业及项目。四是印发《洛阳市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改革方案》,明确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思路、建设目标、实施路径及工作举措;指导两家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健全创新平台市场化运作机制”改革试点,为我市新型研发机构提供实践范本。涉及到的一家新型研发机构混改引入战投工作已完成,另一家新型研发机构已按照市场化运营开展组织架构调整。
(七)针对“资金培育创新主体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围绕我市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十四五”期间我市科技型企业数量变化、行业分布、社会贡献等情况,借鉴先进地区主体培育的工作经验,研究我市创新主体培育举措。二是组织开展“高企大讲堂”等政策宣贯活动,做好企业政策辅导,调动企业申报积极性。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突出对风口产业、未来产业企业的培育;组织县区在高企申报阶段开展交叉审核,提升创新主体培育质量。三是开展线上线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政策解读,将审计报告查验贯穿到“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管理、服务全过程。四是对76个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进行梳理,完成7个在研重大专项的调研和17个到期重大专项的验收;印发《洛阳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评审办法》《洛阳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评审监督办法》《洛阳市科技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后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跟踪管理、项目验收的相关流程。五是成立市科技局专项巡察整改有关事项调查组,联合属地县区围绕核查佐证材料及项目任务书中的10余项任务指标进行复核;科技管理部门对同类乡村振兴专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建立项目台账;出台《洛阳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管理办法》,建立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和突发情况报备制度,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八)“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关于成立专项巡察整改有关事项调查组的通知》,对相关事项开展专项调查,依规给予相关人员政务处分。二是印发《洛阳市科技创新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对资金拨付工作流程进行规范。三是开展局系统人员经商办企业排查,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建立今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摸排的工作机制。四是强化思想教育,组织全体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肃纪律要求,教育全体同志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九)针对“资金拨付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印发《洛阳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评审办法》《洛阳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评审监督办法》《洛阳市科技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后续管理办法》《洛阳市科技创新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监管到资金拨付等工作程序进行规范,完善专家评审机制,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资金审批把关。二是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防范非法科技中介机构的声明,提醒相关单位做好防范。
(十)针对“资金使用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把项目验收关口,按照《洛阳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验收市重大专项20项。二是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扎牢制度的笼子,印发《洛阳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评审办法》《洛阳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评审监督办法》《洛阳市科技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后续管理办法》《洛阳市科技创新资金拨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评审监督、项目后续管理、项目验收等环节。
(十一)针对“基金投资混乱无序”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政府投资设立的科创类基金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各支基金成立背景、过程管理、退出情况等相关材料。分析我市基金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的作用和不足,明确整改措施。二是完成基金清退工作,对于按要求进行退出、划转的基金,跟进完成各项调整工作。针对个别涉及规范性问题的基金,在完成清退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走访,认真查摆、理清责任,依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处理。三是加强高质量发展基金的投后管理工作,将高质量发展基金有关信息录入信息化系统,及时掌握投后项目动态;加强投后项目管控,针对风险项目“一企一策”制定减持方案或退出方案,按计划推进项目退出,提升项目投资收益。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持续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巡察整改,市科技局局党组进一步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工作作风和政治生态极大改进。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锚定产业发展要求,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持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落实,持续抓好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科技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深化整改落实。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单位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对已整改完毕的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加压推进,全面整改到位。在抓好具体事项整改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对于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又在治本上不放松,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把制度落实到从严治党的全过程。
(二)健全长效制度机制。结合科技创新工作特征,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持续做好现行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继续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及时修订完善、堵塞漏洞;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以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三)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完善科技创新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从严从实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时刻把党规党纪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以用权、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优异的工作业绩来检验巡察整改成果,以务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为现代化洛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3926668;邮政信箱: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6号2号楼,邮政编码:471023;电子邮箱:lykjjbgs@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