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栾川县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148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栾川县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栾政土〔2025〕4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赤土店镇竹园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1.1841公顷(全部为林地)、未利用地0.0605公顷,共计1.244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栾川县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和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栾川县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5年9月4日
附 件
栾川县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土地总面积农用地未利用地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小计其中小计其中乔木林地其他林地河流水面栾川县共计1.24461.18410.43440.74970.06050.0605集体土地赤土店镇小计1.24461.18410.43440.74970.06050.0605竹园村1.24461.18410.43440.74970.0605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