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广州市第四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对2025年度广州市第四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9项申报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形式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月30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且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评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区明思020-81303421,何洁莹020-83228038。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1104房,邮编:510050。

附件:2025年度广州市第四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形式审查结果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附件

2025年度广州市第四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形式审查结果


序号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形式审查结果
1知识产权大型活动项目广州市知识产权发展联合会通过
2中汽知识产权(广州)有限公司通过
3广州恒成智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
4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