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古道保护办法》和《浙江省古道分级评价表(试行)》,形成分级认定结果如下(详见附件)。现按照古道认定申报程序对鄞州区本次古道分级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574-89293881。
附件:鄞州区三级古道名录信息汇总表关于鄞州区瞻岐大岭等18条古道分级认定结果的公示.wps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2025年9月26日
根据《浙江省古道保护办法》和《浙江省古道分级评价表(试行)》,形成分级认定结果如下(详见附件)。现按照古道认定申报程序对鄞州区本次古道分级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574-89293881。
附件:鄞州区三级古道名录信息汇总表关于鄞州区瞻岐大岭等18条古道分级认定结果的公示.wps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