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征求《中华职教社英烈广场等11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
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 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全区烈士纪念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决定对我区11处烈士纪念设施划定保护范围,其中,区级烈士纪念设施(中华职教社英烈广场、杨袁善、唐虚谷烈士墓、张伦烈士纪念亭、隆福寺革命烈士墓)4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7处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10月14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门户网站意见征集系统在线留言。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渝航路一巷6号(重庆市渝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401120。来信请注明“《重庆市渝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征求<中华职教社英烈广场等11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65556107@qq.com。
附件:1.中华职教社英烈广场等11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征求〈中华职教社英烈广场等11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渝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