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评选表彰审核公示的相关要求,经资格审查,我市共有4家组织通过第十一届辽宁省省长质量奖初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1.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2.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
3.泰德尔物联(辽宁)有限公司
4.辽宁帝华味精食品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14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葫芦岛市市场监管局反映。反映意见和建议时,请用真实姓名、单位,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9-96315-2511
邮箱:hldszlk@163.com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7号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12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