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徐金水因保管不善,将川(2023)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1831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金水
2025年10月11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徐金水因保管不善,将川(2023)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1831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金水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