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原〔2025〕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

现将《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2025年8月25日

《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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