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鹰潭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立法项目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推动鹰潭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在城乡建设和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着力解决本市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市中心工作,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三、立法建议项目包含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两类,可以是新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也可以是修改或者废止本市已施行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四、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具体明确,填写立法项目建议表,主要包括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目的和依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可提供论证报告和草案文本等相关资料。
五、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将立法项目建议表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寄达。
六、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李池。
联系电话:0701-6690373。
电子邮箱:ytsfjlf@163.com。
邮寄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C936(邮编:335000)。
附件:鹰潭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
鹰潭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鹰潭市司法局制
| 项目名称 | 项目种类 | ||||
| 责任领导 | 职务 | 电话 | |||
| 责任科(室) | 科长(主任) | 电话 | |||
| 起草小组成员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单位 | ||
|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目录 | |||||
| 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
| 规范的主要内容 | |||||
| 涉及的部门 | |||||
| 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 |||||
| 能体现鹰潭特色的内容 | |||||
| 向市政府呈报送审稿的时间 | |||||
| 备注 | |||||
说明:
1.在“项目种类”栏中,须注明所申报的项目是地方性法规还是市政府规章;
2.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起草的,“申报单位”栏由牵头单位盖章,其他单位在“备注”栏盖章;
3.每个项目须填报一式三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