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省”旅游奖励办法》规定,经市(地)初审、省文化和旅游厅复审、第三方独立机构审计、厅“引客入省”评审小组审核,拟对黑龙江省东北树叶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旅行社给予“引客入省”旅行社奖励资金,共计69.7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6年7月15日至7月23日(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可通过书面方式向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7号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受理电话:0451-82640484

附件:2026年一季度旅行社“引客入省”旅游奖励明细表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7月15日

附件:2026年一季度旅行社“引客入省”旅游奖励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