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2.企业已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基础能力建设,围绕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部署必要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核心数据实时采集、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生产与经营管理信息化,开展点状智能化探索。
3.企业已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依托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
二、认定方式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择优推荐、市级综合评定”的方式,认定基础级智能工厂。(优先从原安徽省数字化车间且未获批2025先进级智能工厂的企业中推荐)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做好业务指导、材料审核等工作,并按照100%的比例进行现场核查。
2.原则上各县区择优推荐2户基础级智能工厂。
3.已认定为领航级、卓越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的企业不再推荐。
4.请各县区于10月28日前,将县区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市工信局科技与装备科,逾期不予受理。
5.智能工厂申报认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谨防虚假信息。
联系人:谢晓悦,3379736,1535038448@qq.com。
附件:1.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
2.基础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1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doc
附件2基础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