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创新主体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高专利服务机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水平,促进专利产业化,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促进办法〉的通知》(京知局〔2025〕108号)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项目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为本市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开展专利转化运用相关业务的服务机构。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原则上逾期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北京市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及附件;

(二)专利转让、许可合同,技术合同及其登记证明等能够说明专利转化金额的有关材料;

(三)服务合同等能够说明提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象、内容、数量和成效等情况的有关材料;

(四)涉及国外专利转让、许可,能够说明符合《北京市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促进办法》支持条件的有关材料;上述材料,涉及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中文译本。未提交中文译本的,相关材料视为未提交。

(五)申报单位自愿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四、申报认定期限

2025年度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项目认定转让、许可专利的计算期限为自2024年9月16日(含)至2025年10月15日(含)。

五、申报要求

各单位在申报期限内将申报材料电子件和纸件材料各一份提交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其中纸件申报材料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在指定盖章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电子件申报材料为可编辑WORD版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扫描版。

六、申报方式要求

(一)纸件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邮寄至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收。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2025年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进行申请。所有申报材料(含相关说明材料)均应在线提交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10月20日

(联系人:张檬、穆宇威;联系电话:55536322、5553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