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