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市直单位:
根据《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日政发〔2022〕11号)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与基本条件
提名范围见《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第五条。提名基本条件如下:
(一)技术开发类项目。至少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类中的2项: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等第三方证明材料。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先推荐研发投入占比高的企业。
(二)社会公益类项目。市科技创新成果社会公益类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至少提供1件下述证明材料: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专著。医疗卫生类项目需提供至少1篇SCI、EI收录论文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或2篇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项目完成人应当为论文完成人之一,前二位完成人应当为项目主要支撑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均不予认定)。
二、提名方式
(一)专家提名。提名专家应具有《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规定的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的专业领域内提名。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并应回避当年度的评审活动。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第一完成人可作为专家提名。为日照市科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科技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专家提名,参照以上规定执行,由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申请。
(二)单位提名。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可以提名2025年度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国家和省属单位、企业,市属高校、国企由属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提名,不占属地推荐名额。
三、提名数量
2025年度市科技创新成果实行限项申报。区县、功能区以及医疗卫生类单位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4),近三年未提名的单位限1项;企业按照规模限项,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低于20亿元的限报1项;20-50亿元的限报2项;超过50亿元的限报3项。
四、提名要求
(一)提名项目的要求
提名项目除符合《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附件7)规定和2025年度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市科技创新成果的项目所提交的代表性论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著、知识产权、标准等应于2019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发表或取得。提名项目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列入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基金、专项)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提名。请各提名单位在审核时注重项目知识产权和论文的时效性。
2.用于提名的论文、专著、专利等支撑材料,必须征得未参与报奖的论文、专著其他作者或者知识产权权属人、发明人的同意,并出具签名同意的书面意见,由提名单位存档备查。多位完成人联合报奖时,第一完成人或完成单位须对彼此合作关系进行说明,作为提名书必备附件。
3.申报单位及申报人提供的论文、专著和知识产权等支撑材料要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提名单位对照原件对报奖所涉及的论文、专著和知识产权真实性和科研诚信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其负责。
4.曾获省、市科技奖的项目用过的论文、专利等支撑材料今年不能再次使用;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的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似的技术内容再次提名。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限报1个项目,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的,所有项目取消提名资格。
5.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政务处分并处于影响期的;不存在其他依法被禁止参与市科技奖励活动的其他情形的。
6.落实“绿色门槛”制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企业的,牵头企业在申报时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做出书面承诺。
7.软科学项目和涉密项目不得作为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项目。
8.附件证明材料限20页。支撑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客观评价及完成人学术贡献的纸质证明材料“十二、附件”不超过20页。
9.请申报单位提名材料撰写人员和提名单位审核人员认真读完本通知及附件全部内容,然后按照要求准备、审核材料。
(二)提名单位、专家的基本要求
提名单位、专家承担提名、异议处理等主体责任,对提名项目及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严格依据标准条件提名,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公示要求
申报项目须在各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全部完成人排序及对项目的创新贡献、全部完成单位及排序;项目主要知识产权、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提名单位在报送提名材料前应对提名项目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提名时应同时报送提名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情况说明须包括公示时间、内容、方式、范围、结果等。
两次公示原始材料以提名函附件的形式报送。
六、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提名书。提名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部分)和附件(第十一、十二部分)两部分。提名书纸质材料报送1份,同时提报电子版Word版和签名盖章PDF扫描版。纸质材料装订要求和电子版材料提报要求见《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书填写说明》(附件2)。
(二)汇总表。提报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加盖提名单位公章)。电子版同时提报Word版和签名盖章PDF扫描版。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是形式审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数据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如实填写。
(三)提名函。报送纸质材料1份(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内容包括:提名总体情况,项目材料真实性、“绿色门槛”制度、科研诚信、无涉密内容等审查情况;项目完成单位公示情况、提名单位公示情况,存档备查材料核查结果等。
(四)各提名单位负责本区域本行业申报项目材料的汇总、初审和提名,填写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并将提名函、提名书(附件1)、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附件3)、科研诚信审核承诺书(附件5),于2025年12月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市科技局规划科),逾期不予受理。“绿色门槛”制度企业自查承诺书、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人)出具的知情同意书由提名单位存档5年备查。
七、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规划科
联系电话:8771687,8777670
电子邮箱:rzcxb@rz.shandong.cn
(二)部分提名单位联系方式
东港区科技局 梁 博 8253766
岚山区科技局 许丽丽 2611137
莒县科技局 胡 潇 6220386
五莲县科技局 田洪良 5217303
开发区经发局 王法国 2959186
高新区创新创业研究院 张英华 2227121
山海天经发局 牟爽玲8316232
附件:1.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书
2.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书填写说明
3.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
4.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项目限额表
5.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
6.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形式审查要点
7.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
日照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
附件1.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书.docx
附件2.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书填写说明.doc
附件3.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4.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限额表.doc
附件5.科研诚信审核承诺书.doc
附件6.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形式审查要点.doc
附件7.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的通知(http://www.rizhao.gov.cn/art/2022/11/14/art_287347_2669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