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经发)局、温州海经区经信和科技人才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温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温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开展首批温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智能电气、工业泵阀、汽车零部件三个试点细分行业(以下简称“试点行业”)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其中,鼓励试点行业规上工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改尽改”、规下工业企业“愿改尽改”。
二、申报条件
申报首批数字化改造项目的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温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工业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具有较强的数字化改造意愿和需求,财务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
(三)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地点应在温州市范围内,项目实施期限应在温州市试点城市批复(含2025年9月7日)后至2027年9月6日(具体以国家要求为准)之间。
(四)数字化改造项目签订合同的产品服务价格应符合市场合理性,坚决防止新瓶装旧酒、虚假合同、虚高价格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处理。项目投入核定范围包括数字化改造项目的相关软件、云服务和配套硬件投入(详见《温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工作指引(试行)》)。
(五)企业数字化改造注重成效,应重点围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智能管理决策等关键环节实施数字化改造,改造完成后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确定)。
(六)对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试点改造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三个试点行业申报企业应先自行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评测完成后,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资料齐全、清晰准确,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全责。于2025年11月14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加盖公章)2份和电子版(Word版及PDF盖章扫描版)1份报送至当地县(市、区)经信部门初审。申报企业需提交的备案材料如下:
1.《温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合同清单(见附件2),以及项目涉及的在2025年9月7日以后正式签订盖章的改造合同;
4.合同报价清单(必须要细化改造应用场景清单和分项报价,加盖公章,参考示例见附件3)。
(二)属地推荐。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并经实地核验后,汇总填写《温州市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4),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11月19日前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数字经济处,联系人:冷超,联系电话:0577-88960881。
(三)市级复核。市经信局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材料合规性、有效性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列入试点备案项目库,审核不通过的,经修订后,可再次申报。
(四)公示批复。市经信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企业在市经信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批复确定列入温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备案项目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组织申报,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试点工作并做好指导。
(二)履行主体责任。申报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要履行相关承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自觉接受经信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取消试点资格,并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五、备案项目企业权益
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照《温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温州经信数经〔2025〕10号)规定,给予中央专项资金补助和地方补助。
六、各地服务咨询电话
温州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处:88960881;
鹿城区经信局信息化科:88030369;
温州湾新区经发局(龙湾区经信局)数字经济科:86960378;
瓯海区经信局数字经济科:86085221;
洞头区经信局数字经济科:56723661;
乐清市经信局数字化推进科:61522625;
瑞安市经信局信息化发展中心:65622671;
永嘉县经信局数字经济科:66951820;
文成县经信局数字经济科:67832513;
平阳县经信局信息化管理科:63718105;
泰顺县经信局投资与行业科(数字经济科):67595308;
苍南县经信局数字经济科:68881695;
龙港市经发局工业信息模块:68103072;
温州海经区经信和科技人才局经信科:88078516。
附件:1.温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申请表.docx
2.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合同清单.docx
3.XX合同项目报价清单(示例).docx
4.温州市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汇总表.docx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