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聊城市“人才飞地”管理办法》(聊市科发〔2024〕36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聊城市“人才飞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飞地”申报类别与主体
聊城市“人才飞地”是指在在聊城市行政区划外设立的创新服务平台,包括研发机构、专家工作站两个类别。
“人才飞地”的申报主体为聊城市行政区划内的各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二、“人才飞地”申报条件
(一)研发机构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对研发机构拥有实际控制权,研发机构与申报单位在主营业务领域和研发方向上应具有一致性。
2.应当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万元。
3.办公和科研场地不少于100平方米。
4.具有一定的研发技术力量,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研发人员(年销售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机构内专业研发人员不少于8人,年销售亿元以下的企业专业研发人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高校的硕士学位)的不少于1人。
5.每年研究开发自选新产品或课题不少于2个。
(二)专家工作站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与人才签订3年以上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聘用的人才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3.聘用的人才每年为申报单位累计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
4.聘用的人才每年能够为申报单位提供1项以上新技术,解决3项以上技术难题。
(三)申报单位对“人才飞地”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认定
人才飞地为申报单位分支机构(公司),与申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拥有实际控制股权,视为拥有实际控制权。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防止出现带问题推荐现象。
2.申报单位根据“人才飞地”类别,按要求填写《聊城市“人才飞地”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同时附电子版材料(PDF)。申报材料要详实完整、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请于11月17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附带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引智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羊洋
联系电话:8378168
电子邮箱:lcskjjyzk@lc.shandong.cn
附件:1.聊城市“人才飞地”申报书(研发机构)
2.聊城市“人才飞地”申报书(专家工作站)
3.聊城市“人才飞地”推荐汇总表
附件1:聊城市“人才飞地”申报书(研发机构).docx
附件2:聊城市“人才飞地”申报书(专家工作站).docx
附件3:聊城市“人才飞地”推荐汇总表.xls
聊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