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和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精神,提升我区科技成果转化质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自治区科技厅决定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申报条件

本通知所称概念验证中心,是指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依托高校、院所、科技创新平台、研究型医院、科技型龙头企业、服务机构等,独立或合作建设,提供原理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原型制备与技术可行性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概念验证及关联服务,加速挖掘和释放基础研究成果价值的新型载体。

概念验证中心,包括综合型、专业型两类。综合型概念验证中心可围绕多个学科或产业领域开展概念验证服务,专业型概念验证中心重点聚焦1-2个学科或产业领域开展概念验证服务。

认定申报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建设主体应为自治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支持已有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建设,鼓励合作建设。

(二)拥有概念验证服务相关资源,固定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具有完整的概念验证核心功能对应的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三)应当配有专业化服务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从事科技研发与管理相关工作3年(含)以上;有提供验证与试制、尽职调查、项目评估、财务和法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团队,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建立有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专家组成的顾问专家团队。

(四)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能力及适应开放共享要求的运行机制。形成规范的概念验证服务流程及商业模式,建有完善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五)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认定申报流程

(一)本次申报通过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25年11月10日10:00开通,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7日19:00。

(二)申报需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kjt.xinjiang.gov.cn)的“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链接进入“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认证系统”,认证通过后选择“创新平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首次申报的需先进行单位注册。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申报前请先核实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申报操作。

(三)各推荐单位在“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认证系统”上认证通过后,选择“创新平台管理系统”进行审核推荐,推荐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19:00。

(四)组织评审。自治区科技厅将委托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认定建议名单。通过论评审的概念验证中心,申报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章齐备的《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认定申报书》(必须是通过系统打印的带“正式上报版”水印的材料,A4双面打印胶装,一式2份,带所有附件材料)报送至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117室。

(五)公示发文。认定建议名单由自治区科技厅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科技厅发文公布。

三、认定申报要求

(一)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各推荐单位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按照勤勉尽责、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把关。

(二)申报材料(含附件)不得出现国家秘密、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涉密内容,自治区科技厅不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附属材料进行涉密审查。

四、联系咨询方式

工业和高新技术处:马小东0991-3836818

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艾尼瓦尔0991-3652231

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李林0991-3852773

附件: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认定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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