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与支持产品委托生产和销售-承担销售项目和支持企业成长发展-单品种产值突破项目不重复支持。

事项描述

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医药企业,按照主营业务收入的2‰给予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亿元。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含)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医药企业,按照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量的3‰给予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项目申请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上两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0-31至2025-11-1423:59:59

办理程序

1.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项目申报”-“大兴区”进行申报。

2.企业申报材料经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查符合条件后,于2025年11月17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属地(属地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建议双面打印(复印),需胶装,加盖骑缝章。

3.属地需将审查通过的企业纸质材料盖章,同时将汇总的《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项目申请表》,集中统一报送区科委项目科320室。

咨询电话

010-69252567、010-69267062,010-69267056,13911267188,18611896672

特殊说明

属地初核内容为审核企业注册、纳税、统计登记、是否签订入区协议、申报材料完整性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