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5]152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知产[2025]44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要求,宁波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本市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奖项设置、参评条件、参评方式、工作程序、材料要求等详见《通知》。审核、考察推荐详见《申报通知》。

二、程序要求

1.申报。各申报单位(项目含省市局推荐、国家示范企业自荐、经协会、院士推荐)认真填报《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5年修订版,勿改格式,推荐单位一律为浙江省知识产权局),需自行对参评项目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再次公示无异议后,请在11月25日前递交申报材料(内容参考《通知》项目资料要求+公示材料,项目资料仅需提供电子版)至宁波市知识产权局。

2.受理。市局在核实申报单位推荐名额来源和信用情况后,对参选项目的申报条件、材料、程序和公示等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按照推荐名额择优推荐本地参选项目报省知识产权局。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应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围绕“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挖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科技领域、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力推专利质量高,技术创新性强并取得良好效益的专利项目,用足用好各来源推荐名额。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单位(人)的业务指导,严格审核程序,提高推荐质量。对于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申请的单位和个人的专利项目,不得推荐申报。

(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届可自荐1项专利,除第二十五届已自荐申报的示范企业外,其他均可自荐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陈老师0574-89189795。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1505办公室;邮编:315000。

宁波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11月7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pdf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2025年修订版).docx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5年修订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