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梧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现对做好2025年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牵头申报单位应是在全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技术实力和基础,并能为项目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的单位。
(二)根据《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梧科规〔2025〕3号)、《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梧科规〔2025〕4号)的规定,申报一至六专项项目的由申报单位自行筹集资金,设立研发辅助账归集项目的研发费用(模板详见附件3),按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验收。专项七项目在企业通过梧州科研众包悬赏平台(网址:http://yg.sctcc.cn)进行技术难题发包和费用悬赏,平台撮合后完成技术对接、签订技术合同和经过平台审核手续后,按市级项目立项进行管理并按专项七的规定以后补助方式给予一定科技经费的资助。
(三)有主持梧州市科技项目未结题的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2025年梧州市科技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其他限制情形详见附件2)。
(四)前5年有主持梧州市科技项目被终止的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2025年梧州市科技计划的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申报范围
根据梧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我局组织编制了《2025年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申报单位结合实际在指南范围内选题申报。
三、项目申报方式和材料的要求
(一)2025年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采取全流程网上申报,实行业务办理“一次不用跑”,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一至六专项项目的,请在梧州市科技局官网(http://kjj.wuzhou.gov.cn/)页面底部“友情链接”中“梧州市科技管理系统”(http://121.31.67.99:8000/)登录进行申报(首次申报的需要先在系统注册),按照《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申报附件清单的要求,在系统内填写项目申报书及上传申报附件,打印申报书最终版,由项目组人员签字、申报单位盖章后将申报书扫描件作为附件,在“附件清单”栏(附件类型选择“其他”)上传。
(二)专项七项目无需在“梧州市科技管理系统”申报,申请方式按指南专项七的方式申报。
(三)医疗卫生项目需要提供科技查新报告作为申报书附件。
(四)需保密的项目请在申报书“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栏目注明密级并对保密要求作说明。
(五)各县(市、区)所属单位项目,由所在地科技部门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在系统中选择所在地科技部门作为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后报市科技局;中央、自治区直属、市属企事业单位以及主管部门不明确的单位在申报系统选择直报市科技局。
(六)申报的项目纳入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总平台数据库,对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机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以及评审专家等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等级评定,并将其综合信用等级作为项目申报立项的重要依据。对出现信用不良记录的,依照信用管理办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申报事项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
申报咨询电话:专项一、二(产业科3824882),专项三至六(社农科3840678),专项七(对外交流科3866508)。
五、其他
获得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承担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上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平台,优先认定市级创新平台。
附件:1.2025年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3.2025年企业研发活动登记表
4.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
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025年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5年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doc
附件3:2025年企业研发活动登记表.doc
附件4: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doc
梧科规〔2025〕3号梧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梧科规〔2025〕4号梧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