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亳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省级创新型城市建设,引导和支持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亳州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修订)的通知》《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精神,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经广泛征集、专家论证、会议审定等程序,形成2025-2026年度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亳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原则上应建有相关领域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没有的应具备较为完备的科研基础条件,研发投入较高,财务状况较好。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性质的,须提供2022—2024年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会计年度提供,数据与系统一致;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等事业单位的,须提供2024年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事业单位调查表中的JG1-08表。

3.上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当年新成立的除外),原则上不予申报;上年度所得税为零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及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4.适当放宽申报单位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研数量限制。同一企业原则上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同一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对项目指南同一技术方向原则上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并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立项支持。

5.2023年以来撤销的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高校院所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2023年以来验收不通过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截至2025年10月底逾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高校院所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6.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与分配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7.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上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8.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67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9.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市科技计划项目(自筹经费项目除外)。同一个主持人限申报1个项目。

(三)其他条件和要求

10.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伦理规范和伦理审查标准。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

11.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二、支持方式

12.采取公开竞争、定向委托(科技攻关项目技术方向8、9、17、24)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13.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原则上给予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30%的补助,其中:科技攻关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主体限高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万元。

14.项目立项后,市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无力解决的主动放弃立项资格。

三、申报程序

15.填写申报书。申报单位对照要求,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6.审核推荐。各归口管理单位按要求完成审核推荐工作,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①严格审核把关。各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报单位、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项目申报单位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申报的,对研究内容进行查重。②推荐时间。各归口管理单位于2025年11月19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11楼1116室,逾期不再受理。

17.联系方式。市科技局科技资源统筹科:5606928,5606926。

附件:1.2025-2026年度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3.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

4.推荐项目汇总表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9日

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亳科﹝2025﹞19号).docx【90.57KB】

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亳科﹝2025﹞19号).pdf【880.2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