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坚持创新驱动、系统推进、合作共赢,加速提升我市合成生物领域创新发展水平。根据《常州市关于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常办发〔2023〕25号)以及《常州市支持合成生物重点领域创新发展实施细则》(苏药监常检〔2025〕12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合成生物重点领域创新发展,现就有关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应用合成生物技术新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药品(制剂)和医疗器械,给予每个产品100万元奖励。对新取得新药临床试验批文(IND)的合成生物类药品,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通过美国DMF、欧洲CEP、日本MF注册的合成生物类原料药,给予每个产品50万元奖励。对在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原辅包平台通过审评,登记状态标识为“A”的合成生物类药用辅料,给予每个产品20万元奖励。对于通过国家药监局备案的合成生物类普通化妆品新原料和注册批准的合成生物类特殊化妆品新原料,每个产品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本政策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间范围为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获批、完成;

(二)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简表》(见附件2);

(四)提供《真实性承诺声明》(见附件3)。

三、认定程序

(一)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省药监局审评核查常州分中心受理窗口。

(二)省药监局审评核查常州分中心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要求补全;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省药监局常州检查分局联合市科技局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开展审核,提出奖励方案。

(四)省药监局常州检查分局就奖励方案与相关部门会商后进行公示,并报市创新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五)由市创新委员会办公室、省药监局常州检查分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奖励方案联合行文下达资金。

四、时间要求和联系方式

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11月20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表、相关佐证材料、真实性承诺声明送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常州分中心4楼受理窗口,地址: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禾香路123号7号楼C座,联系电话:0519-86360108。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相关佐证材料简表

     3.真实性承诺声明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州检查分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