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藏科发〔2025〕53号)相关内容,明确要求“为确保信息沟通顺畅,企业联系人必须为企业负责人或长期在岗工作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在申报系统中仍留存中介机构联系号码,导致联系人不掌握企业实际情况。
为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工作,提升申报质量,体现公平公正,按程序撤销第1批已公告的7家企业评价入库登记编号。
特此公告。
附件:西藏自治区2025年第1批撤销编号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11月19日

